当前位置: 首页 > 语言文字工作 > 许安子中心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许安子中心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2019年03月21日 16:14:24 访问量:221 作者:张杰

许安子中心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国家语委、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设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具体组织落实,建立和明确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学校每年召开会议研究语言文字工作。

  1. 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单位,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学校以及每一个教师的法定义务和职业要求,明确校内应该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明确倡导每个学生家庭以及我们能影响到的社会环境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交流也是我们学校和每一个教师的责任。三、使用普通话,指的是除了外语教学以外,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规范的语言进行。使用规范字,指的是学校、教师在教师的板书和批改用字中、学校的网络中、校园的名称、标志、宣传语言中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和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2. 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范畴,反映在学校工作计划和远期规划中,并切实地组织活动,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和深入。

  3. 学校校内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通过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不在断推动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的形成。学校充分认识和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必须“长此以往、循环往复”的特点,重视和策划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周期宣传。国旗下讲话中,每学期安排语言文字工作的内容。努力争取在报刊、广播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的宣传。

  4. 在学生中设立“学校规范用字推普员,明确责任,落实监管要求,每年由学校组织进行有效监督的总结表彰,根据实绩评出 “推普优秀个人”.

  5. 建立监督信息的反馈机制:首问处理、及时通报制度:指得到反馈信息的各级管理负责人及时处理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问题,如不能处理,可以逐级上报,也可以直接通报给校长、分管领导。八、学校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教师要人人达到必达标准。

  1. 学校每年通过听课、学生调查等方式检查运用普通话和书写规范字进行教学的落实情况。精心组织“推普周”活动,结合教育教学活动有效开展活动。

  2. 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鉴定语言文字工作范围内的教学事故,对普通话不能按要求达标、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的相关责任人及时教育处理。

  3. 学校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整理,每个学期由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人员进行档案归档的落实和检查。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属于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 附件(1个)
  • 许安子中心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docx (14kb) 下载
编辑:刘志超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迎接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玉田县许安子中心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玉田县窝洛沽镇西王家桥村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